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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探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0-5-25 16:52:55 被阅览数: 750 次 来源: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 大 中 小 〗 |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矿管办、息县濮公山管理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精神,全面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要求,省厅出台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探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0〕26号),对探矿权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探矿权清理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县(区)国土资源局(矿管办)负责实施,各探矿权人积极配合的形式开展。
二、探矿权人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6月底前完成自查并按要求报送;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矿管办)要积极督促探矿权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开展实地核实,认真进行总结, 7月20日前将探矿权人自查报告和清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经市局抽查认定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在探矿权清理过程中,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矿管办)要加强与探矿权人的沟通,从矿业权实现合理布局、促进矿业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资源保障出发,提出探矿权整合的初步意见;坚决杜绝借探矿权清理之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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